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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,开展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,学校决定于2021年1月—4月举办武汉工程大学第十五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,并从获奖作品中评选产生部分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第十三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及作品申报要求
1、凡我校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(不含在职研究生)都可申报作品参赛。
2、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。申报个人作品的,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的研究工作,作品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应为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;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,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,均须申报集体作品。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,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专科生、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不同层次作品进行评审。
3、申报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身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。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(论文)、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、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、获国家级奖励的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。
4、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(含哲学、经济、社会、法律、教育、管理)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。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;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,为党政领导部门、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、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,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,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。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,字数在8000字左右。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;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、B两类: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;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,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、小制作等。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“√”。
5、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,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,否则不予评审: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和培育,须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;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,须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,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、生长产生不利的影响;新药物的研究,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;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,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;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,需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。
6、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(或教研组)推荐,参赛者所在学院需对参赛者学籍审核确认。每人限报1件参赛作品。
7、申报作品要考虑其科学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、综合权衡效果等几方面的因素。
二、工作步骤及要求
1、宣传发动阶段(1月6日—2月26日)
各系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,要对本系长期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的教师进行摸底和动员,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的指导工作中来,同时要认真做好广大学生、尤其是高年级学生的动员工作,吸引更多的同学关注、参与到比赛中来。
2、作品申报、收集、上报阶段(2月27日—3月7日)
各系要组织参赛学生进行作品的创作,尽早确定各参赛个人和集体,督促他们按时完成参赛作品的创作,协助、支持他们做好论文发表等相关工作,做好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的联系衔接工作。各系于3月7日前上报全部参赛作品(包括作品、作品申报书一式两份、电子版发送至witjidianyuan@163.com),纸质材料交至机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6,经后续整理后统一送至校团委。
3、校内评审阶段(3月15日—3月31日)
学校竞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、评委对申报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、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项。
4、选拔完善阶段(4月6日前)
对获奖的作品进行挑选,确定一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再完善,准备参加全省、全国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。
三、组织与发动
1.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学院各系要结合实际情况,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有关文件,了解竞赛的目的、意义、流程及奖励政策。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和举办竞赛宣讲会、主题班(团)会、论文报告会等活动形式,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,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,扩大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学生中的影响力,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。
2.着力做好重点项目排摸工作。学院各系要紧密结合第五轮学科评估、校长基金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、等工作,积极动员重点项目立项申报。
后续赛事消息、培训通知及项目书模板将在学院大赛信息交流群中发送:680113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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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1日